一、楊紀琬教授是新中國會計制度的奠基人之一,在長達半個多世紀里,為我國會計法制和會計制度建設、會計改革和會計教育的發展做出了卓越的貢獻,是我國會計界的一代偉人。為紀念楊紀琬教授,弘揚其嚴謹的治學精神,促進我國會計理論研究的繁榮和會計人才的培養,按照楊紀琬教授的遺愿,由李勇、馮淑萍、王世定、李爽、汪建熙等發起,經財政部領導同意,特設立“楊紀琬獎學金”。
二、本獎學金由與會計有關的社會團體、會計師事務所、會計軟件公司及楊紀琬教授的弟子和社會公眾以單位或個人名義捐贈方式籌集。團體捐贈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萬元;個人捐贈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00元。
凡捐贈的團體或個人均登記在冊并頒發捐贈證書留念。團體捐贈在20萬元以上,個人捐贈在1萬元以上者頒發紀念銅牌。巨額捐贈者可聘為“楊紀琬獎學金”顧問,或者尊重捐贈人意愿采取適當的致謝方式。
三、本獎學金設置優秀學位論文獎和優秀會計學術專著獎兩個獎項,每兩年評獎一次。
四、優秀學位論文獎。獎勵優秀博士、碩士學位論文的作者。每次獎勵人數不超過10名。其申報條件和程序如下:
(一)申報優秀學位論文獎的,必須是品學兼優的博士、碩士學位的畢業生。具備良好的專業理論修養,具有獨立思考、勇于創新的科學精神。
(二)在上次頒獎確定申報截止日至本次評獎截止日通過論文答辯的博士、碩士學位論文。
(三)填報“楊紀琬獎學金”申報表,并經兩位副高級職稱的專家推薦(不包括申請論文的指導教師)。
五、優秀會計學術專著獎。獎勵公開發表的優秀會計學術專著。每次獎勵人數不超過2名。其申報條件和程序如下:
(一)在上次頒獎確定申報截止日至本次評獎截止日公開出版的會計方面的學術專著。
(二)申報本獎學金的會計學術專著必須在理論上具有創新性,對會計改革和發展實踐具有較強的指導意義。
(三)填報“楊紀琬獎學金”申報表。
(四)不具有正高級職稱者申報該獎項時,須由兩位具有正高級職稱的專家推薦。
六、本獎學金由“楊紀琬獎學金”管理委員會負責管理,管理委員會由財政部、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中國證監會和教育部推薦專人組成。
該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獎學金的日常工作。該辦公室設于中國會計學會。
七、本獎學金于評獎年度的9月份,由“楊紀琬獎學金”評選委員會組織進行評選。
評選委員會由“楊紀琬獎學金”管理委員會委員及聘請的專家11人組成。
八、本獎學金采用投票方式進行評選,評選結果經“楊紀琬獎學金”管理委員會核準后公布,于評獎年度楊紀琬教授誕辰日(即11月10日)頒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