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課題主持人:
為配合財政部盡快制定出臺“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請各課題組抓緊做好企業內部控制相關課題研究,先期提交課題中應用指引部分的研究成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應用指引體例結構
應用指引體例結構一般應包括三部分內容:一是總則,明確本指引的宗旨依據、概念定義、重要風險和關鍵控制環節;二是職責分工與授權批準,規范該業務或事項的不相容職務、授權制度和與授權有關的管理制度;三是業務流程控制,結合業務流程的關鍵風險點和控制點制定相應的控制標準。
二、關于應用指引具體條文設計
第一,原則導向,具體條文不宜過細。應用指引適用于所有大中型企業,如果規定太細,則削弱了指引的適用性。
第二,要避免將內控應用指引寫成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內控應用指引不是要替代企業內部管理制度,而是要讓內部管理制度符合并達到內部控制的基本要求。為此,各項應用指引的寫作不求面面俱到,關鍵要是將企業經營管理過程中的風險和控制點揭示出來。
第三,處理好強制性和指導性的關系。應用指引用于指導企業內控實務,整體上屬于指南性質的規范文本,但對其中重要的風險領域和控制環節,仍應當有必要程度的強制要求。為此,應用指引應當兼顧強制性、引導性與企業自主性。體現在指引上,部分要求可用“可以”,未必均用“應當”。
三、關于提交時間
請各課題組務必在2008年11月10日前,將課題中應用指引部分的研究成果提交至中國會計學會。
修改過程中有任何疑問,請及時與本課題聯絡員聯系。
附件:《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合同》(范本)
中國會計學會
二〇〇八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