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會計學會
會秘[2010]10號
關于交納2011年度單位會員會費的通知
中國會計學會各單位會員:
根據《中國會計學會章程》和《中國會計學會會費管理辦法》的規定,各單位會員應按年度交納會費。2011年度會員會費從即日起開始交納。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會費標準
企業類單位會員每年3000元;非企業類單位會員每年2000元;按照《中國會計學會會費管理辦法》的規定,會員可一次預交5年的會費。
會員交納的每筆會費都會由中國會計學會開具會費發票,并在一個月內郵寄給會員。
二、繳納會費方式
現提供以下三種會費交納方式,請單位會員根據情況選擇,每種方式均要能體現單位會員名稱:
1、電匯方式 開戶單位:中國會計學會
開戶銀行:興業銀行北京首體支行
賬號:32 128 01 001 000614 71
2、郵局匯款 收款單位:中國會計學會
郵政編碼:100045
郵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區月壇南街14號月新大廈六層
3、網銀支付 開通網銀業務會員可登錄各自銀行付費頁面轉賬
開戶單位:中國會計學會
開戶銀行:興業銀行北京首體支行
賬號:32 128 01 001 000614 71
發票聯系方式:010-68525440
繳費聯系方式:010-68520682
匯款底單傳真:010-68570264
附:中國會計學會會費管理辦法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中國會計學會文件
會學[2008]2號
中國會計學會會費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范中國會計學會會費收取、使用和管理,根據《中國會計學會章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中國會計學會會費分為單位會員會費和個人會員會費。會費標準如下:
企業類單位會員,每單位每年3000元;非企業類單位會員,每單位每年2000元;個人會員,每人每年200元。
每年3月31日為交納當年會費的最后期限。
第三條 為方便會員交費,會費交納實行提示制度和預交制度。學會秘書處通過網絡、雜志、印發《通知》、寄信、發電子郵件等方式提示會員交費。會員可一次預交5年的會費。會費標準發生變化時,應按新的會費標準調整應交會費。
會員可登錄中國會計學會網站(www.asc.org.cn),點擊“會費查詢”,查詢本單位或本人會費交納情況。
第四條 對當年應交未交會費的會員,如有稿費、編審費、勞務費等收入的,可委托中國會計學會秘書處從會員上述收入中代扣代交。
第五條 對逾期一年不交會費的會員,視為自動退會,經本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撤銷其會員資格并予以公布。
第六條 中國會計學會會費用于《中國會計學會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
第七條 每屆理事會屆滿應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上一屆理事會會費收繳、使用情況進行審計。
第八條 會費的收繳、使用情況,接受財政部監督。會費收支情況應每年向常務理事會報告。
第九條 本辦法由中國會計學會秘書處負責解釋。
第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