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楊紀琬教授是新中國會計制度的奠基人之一,在長達半個多世紀里,為我國會計法規、會計制度和會計準則建設、會計改革和會計教育的發展做出了卓越貢獻。為紀念楊紀琬教授,弘揚其嚴謹的治學精神,促進我國會計理論研究的繁榮和會計人才的培養,特設立楊紀琬獎學金。
二、楊紀琬獎學金由李勇同志、馮淑萍同志、王世定同志、李爽同志等發起,并經財政部領導同意設立。
三、楊紀琬獎學金的獎金由與會計有關的社會團體、會計師事務所、會計軟件公司及楊紀琬教授的弟子和社會公眾,以單位或個人名義捐贈的方式籌集。團體捐贈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萬元;個人捐贈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00元。
凡捐贈的團體或個人均登記在冊并頒發捐贈證書留念。團體捐贈在20萬元以上,個人捐贈在1萬元以上者頒發紀念銅牌。巨額捐贈者可聘為楊紀琬獎學金顧問,或者根據捐贈人意愿采取適當的方式致謝。
四、楊紀琬獎學金是對在校期間取得優秀學習成果并在此基礎上形成優秀學位論文或學術專著的人員提供的獎優助學支持,具體設置優秀會計專業學位論文獎和優秀會計學術專著獎兩個獎勵項目。
(一)優秀會計專業學位論文獎:獎勵優秀會計學博士、碩士學位論文的作者。每次獎勵人數不超過10名。
1.獎勵的論文為自上次頒獎確定申報截止日至本次評獎截止日通過論文答辯的博士、碩士學位論文。
2.申報優秀會計專業學位論文獎的作者,必須品學兼優,具備良好的專業理論修養,具有獨立思考、勇于創新的科學精神。
3.申報優秀會計專業學位論文獎的論文,要求具有獨創性,立場正確,觀點新穎,論述清楚,文字流暢,格式規范,對會計理論創新、會計實踐有一定的指導意義。
(二)優秀會計學術專著獎:獎勵基于在校期間取得的優秀成果,公開出版學術專著(獨著)的作者。每次獎勵人數不超過2名。
1.獎勵的專著為自上次頒獎確定申報截止日至本次評獎截止日公開出版的會計方面的學術著作。
2.申報優秀會計學術專著獎的作者必須品學兼優;專著應在理論上具有創新性,對會計改革與發展實踐具有較強的指導意義,且由正規出版社出版。
五、楊紀琬獎學金由楊紀琬獎學金管理委員會負責管理。楊紀琬獎學金管理委員會的職責包括:
(一)確定每次評選的獎勵名額;
(二)對獎學金評選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三)對有關高校提交的推薦獲獎名單作出認定;
(四)代表“楊紀琬獎學金”接受資金捐贈;
(五)對獎學金資金進行管理和監督;
(六)就其他重要事項作出決定。
楊紀琬獎學金管理委員會下設辦公室,承辦楊紀琬獎學金的日常管理事務;辦公室設在中國會計學會秘書處。
六、楊紀琬獎學金的獎勵對象由有關研究生培養單位自行協商確定。有關研究生培養單位可按自愿參與的原則,自行成立楊紀琬獎學金相關臨時協調機構開展擇優推薦工作。臨時協調機構在楊紀琬獎學金管理委員會的指導和監督下,擇優確定推薦獲獎名單,經楊紀琬獎學金管理委員會認定后提交中國會計學會核準。
七、根據楊紀琬獎學金評選工作量,可向有關專家適當支付報酬。
八、楊紀琬獎學金獲獎名單由楊紀琬獎學金管理委員會在楊紀琬獎學金頒獎儀式上宣布。
九、楊紀琬獎學金頒獎儀式原則上在評獎年度楊紀琬教授誕辰日(評獎當年的11月10日)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