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關于印發《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11號——就審計業務約定條款達成一致意見》等十項審計準則征求意見稿的通知 會協[2009]8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注冊會計師協會: 為了保持與國際準則的持續全面趨同,進一步規范注冊會計師執業行為,提高執業質量,維護社會公眾利益,針對國際審計準則的新變化以及我國審計實務需要解決的新問題,我會正在對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進行全面修訂。本次修訂共涉及38個審計準則項目,其中, 現將第二批十項審計準則的修訂征求意見稿予以印發,分別是《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11號——就審計業務約定條款達成一致意見(征求意見稿)》、《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53號——向治理層和管理層通報內部控制缺陷(征求意見稿)》、《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11號——對存貨等特定項目獲取審計證據的具體考慮(征求意見稿)》、《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31號——首次審計業務涉及的期初余額(征求意見稿)》、《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41號——書面聲明(征求意見稿)》、《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1號——對財務報表形成審計意見和出具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2號——在審計報告中發表非無保留意見(征求意見稿)》、《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3號——在審計報告中增加強調事項段和其他事項段(征求意見稿)》、《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11號——比較數據(征求意見稿)》和《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21號——注冊會計師對含有已審計財務報表的文件中的其他信息的責任(征求意見稿)》。請組織征求意見,并于 聯系人:中注協專業標準部 陳龍偉 電 話:010-88250206 傳 真:010-88250066 電子郵件:standards@cicpa.org.cn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四環中路16號院2號樓,郵編100039 附件: 1.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11號——就審計業務約定條款達成一致意見(征求意見稿).pdf 2.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53號——向治理層和管理層通報內部控制缺陷(征求意見稿).pdf 3.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11號——對存貨等特定項目獲取審計證據的具體考慮(征求意見稿).pdf 4.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31號——首次審計業務涉及的期初余額(征求意見稿).pdf 5.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41號——書面聲明(征求意見稿).pdf 6.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1號——對財務報表形成審計意見和出具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pdf 7.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2號——在審計報告中發表非無保留意見(征求意見稿).pdf 8.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3號——在審計報告中增加強調事項段和其他事項段(征求意見稿).pdf 9.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11號——比較數據(征求意見稿).pdf 10.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21號——注冊會計師對含有已審計財務報表的文件中的其他信息的責任(征求意見稿).pdf 11.關于《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11號——就審計業務約定條款達成一致意見》等十項審計準則征求意見稿的說明.pdf 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