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論文摘要:
注冊會計師協同被審計單位實施審計舞弊已不是新鮮事情,從行為學角度分析是有其內在成因的。風險因子是分析成因的最有代表性理論。在經濟人與社會人、管理層舞弊的存在與注冊會計師具有專業勝任能力假設的基礎上,道德低下的注冊會計師在審計活動中協同舞弊首先基于內在的利益需要,并將其轉化為動機,機會為其提供了外在條件,考慮并接受了舞弊被發現的可能性以及發現后被懲戒的嚴重程度。這些因素是相互影響的,共同促成了注冊會計師審計舞弊行為的發生。增大注冊會計師舞弊行為帶來的道德上的負效用以及懲戒所帶來的精神上的負效用、減少注冊會計師舞弊行為帶來的物質上的正效用、提高審計舞弊被發現的主觀估計概率并降低拒絕舞弊被解聘的主觀估計概率、恰當處理注冊會計師審計舞弊問題、培育有效的審計市場等措施有助于防范注冊會計師審計舞弊問題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