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論文摘要:
我國轉型經濟與新興市場的基本特征決定了,在我國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的過程中,制度的匱乏或缺失以及由此而來迅速的制度演進是一種常態。從這個角度來看,經濟轉型本質上可以理解為一個制度變遷的過程。由于我國證券審計市場的發展植根于我國經濟轉型和新興市場的總體背景之下,因而在其發展過程中也必然伴隨著更為迅速的制度變更。顯然,對我國證券審計市場相關的審計質量的需求和供給等問題的分析也應當以此為出發點。
本文延續了李樹華(2000)的研究,以我國1998——2004期間的IPO市場為研究對象,以我國股票發行定價制度的市場化演進過程為研究切入點,對研究期間我國IPO市場的審計師選擇問題及審計市場結構變化,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質量差異化,以及審計質量的經濟后果等問題進行了考察和實證檢驗。研究結果表明,首先,隨著我國股票發行定價市場化程度的提高,在2000年以后,李樹華(2000)所發現“審計獨立性的提高與審計市場的背離”這一現象已經終止并發生了逆轉,大規模會計師事務所(“十大”)的IPO市場份額獲得的穩步提升。究其原因在于,在我國證券審計市場的迅速演進過程中,新興的高質量審計需求在2000年以后開始逐漸顯現,是來自于市場的自發需求力量最終推動了大規模會計師事務所IPO市場份額的提高。其次,市場自發的高質量審計需求也進一步推動了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質量差異化。這種以事務所規模區分的審計質量差異在2000年以后開始出現,但仍不夠明顯。不過,2002年以后的研究結果表明,大規模會計師事務所(“十大”)的審計質量要系統性地高于其他會計師事務所。最后,本文的研究發現,在2002年以后,審計質量具有明顯的經濟后果,高質量審計師(“十大”)所審計的IPO公司抑價程度顯著更低。此外,對IPO審計定價的考察結果也表明,作為“質量(或聲譽)溢價”,高質量審計師在IPO過程中也確實收取了更高的審計費用。